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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所住的小套房在三樓樓梯上來的第一間,我有吸菸的壞習慣,以前剛到這時因為剛失戀不久,常靠著菸來陪伴,吐出的煙霧來慰藉~ 那時平均一天盡一包的數量,約18~20、有時打起網路遊戲邊思考,忘情的吞雲吐霧甚超過 一包20支菸的量,此時想起來挺嚇人的。 不知從何開始,我開始覺得到外地唸書本應該好好唸書,而非常和友人出遊,於是便少和友人出門而變成小宅男;因此變得較少和那些菸友相聚,頓時失去菸伴。 

   
到外地來已幾年了,沒想到對菸和煙的興趣已逐漸淡化,從那時的一包多一些的量,淡到已經幾天沒碰它,也不會有太深切的感覺;對我來說它就像愛情一樣,每天吸著它時不覺得它到底有多重要,但是當摸不到它了,想到它了,卻好像失去全世界…. 而我像是和它從情人變成朋友、幾乎快變成路人甲了… 漸漸地,只有在最落漠時,或一時釋放了重大壓力時… 才會想到它。
它確實是好伴侶,因為它不會忘了我的需要,當我需要有個陪伴時,她陪著我隨即撫平我那尋不找的慌亂和安全感;當我無聊時,它舞著煙霧、跳起一支絢麗之舞,逗我開心;當我聞不到人氣寂寞時,它的味道充斥著身邊,圍繞~ 它讓我似乎不再孤單。 但分手後,開始享受一個人的清新、自在,不帶有負擔;即便走到哪都也能主動去尋找新的焦點去注意;當它不經意的出現後,開始刺激我腦部思考它對我的傷害,漸漸地… 我發現我想離開它,希望他消失一陣子,但她的味道卻常在我最脆弱時、最希望一個人靜靜時出現,開始感到厭煩。
在三樓,除了我的房間外尚有4間套房,但每一間有菸客,最可恨的是不曉得是哪來的壞習慣,一出門習慣點燃它,味道充斥著整個密閉式的走廊,我在第一間阿老大.. 味道經風氣力學的推算,只有我這間沒有向走廊貢獻繳稅,於是可恨的它就像國稅局催繳稅金或討債集團般的圍絞我….. 最裡面那一間,不曉得是從事何種行業,四個男人住在一間套房,幾乎是老菸腔,自從他們新般來後,我每天聞到的空氣都是二手菸,說真的如果哪天我咳出血來,就直接判定我是肺癌吧…… ,但我想在死前事先當個討債的惡鬼,依菸害防制條例向房東起訴,聞到一次就讓該防制行政單位罰他一次。 今日翻了煙害防制條例,發現所限制的雖有室內之限制但是幾乎都標名了地點及場所名稱 EX:機場、餐廳…等。 就是沒提到若僅是在租屋之共同住宅內吸煙,侵害房客的身體健康,算不算違反菸害防制條例呢? 坦白說,我覺得我現在有點像是被家暴的男人,應該去耳鼻喉科看個醫生,開個證明我的咳嗽是出自濃度過濃的二手菸.,然後大喊…我要離婚? (我今年還真有點後悔住在這邊每天聞煙味,如果是婚姻關係,早就可以依常期忍受不勘忍受之生活習慣而訴請離婚了)。    老大.. 我感冒二星期才剛覺得應該好得差不多,可以唱千年之戀了,現在連個One Night IN北京都唱不出來了,你們這些菸客要不要哪天也換你們重感冒看看? 又咳嗽了…咳~咳~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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